欢迎来到中国名酒库-专门从事酒水招商,代理加盟,白酒,红酒葡萄酒
作者:中国名酒库发布时间:2022-03-03浏览次数: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2022年,日起,廢止
有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行爲之一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行爲之一的,處三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五)項行爲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産生單位應當在危險廢物轉移前三日內報告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並同時將預期到達時間報告接受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省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罰款:
第六條危險廢物産生單位應當如實填寫聯單中産生單位欄目,並加蓋公章,經交付危險廢物運輸單位核實驗收簽字後,將聯單第一聯副聯自留存檔,將聯單第二聯交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聯單第一聯正聯及其余各聯交付運輸單位隨危險廢物轉移運行。
第七條危險廢物運輸單位應當如實填寫聯單的運輸單位欄目,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將危險廢物安全運抵聯單載明的接受地點,並將聯單第一聯、第二聯副聯、第三聯、第四聯、第五聯隨轉移的危險廢物交付危險廢物接受單位。
前款規定的省轄市級人民政府、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地區行政公署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本辦法以下統一簡稱爲“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第九條危險廢物接受單位驗收發現危險廢物的名稱、數量、特性、形態、包裝方式與聯單填寫內容不符的,應當及時向接受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通知産生單位。
第十一條省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權檢查聯單運行的情況,也可以委托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檢查聯單運行的情況。
省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聯單具體實施監督管理;在直轄市行政區域和設有地區行政公署的行政區域,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地區行政公署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聯單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印制。
聯單共分五聯,顔色分別爲:第一聯,白色;第二聯,紅色;第三聯,黃色;第四聯,藍色;第五聯,綠色。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已于1999年5月31日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爲有必要延長聯單保存期限的,産生單位、運輸單位和接受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聯單。
聯單編號由十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第一位、第二位數字爲省級行政區劃代碼,第三位、第四位數字爲省轄市級行政區劃代碼,第五位、第六位數字爲危險廢物類別代碼,其余四位數字由發放空白聯單的危險廢物移出地省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流水號依次編制。聯單由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其編號第三位、第四位數字爲零。
接受單位應當將聯單第一聯、第二聯副聯自接受危險廢物之日起十日內交付産生單位,聯單第一聯由産生單位自留存檔,聯單第二聯副聯由産生單位在二日內報送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受單位將聯單第三聯交付運輸單位存檔;將聯單第四聯自留存檔;將聯單第五聯自接受危險廢物之日起二日內報送接受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轉移危險廢物采用聯運方式的,前一運輸單位須將聯單各聯交付後一運輸單位隨危險廢物轉移運行,後一運輸單位必須按照聯單的要求核對聯單産生單位欄目事項和前一運輸單位填寫的運輸單位欄目事項,經核對無誤後填寫聯單的運輸單位欄目並簽字。經後一運輸單位簽字的聯單第三聯的複印件由前一運輸單位自留存檔,經接受單位簽字的聯單第三聯由最後一運輸單位自留存檔。
第五條危險廢物産生單位每轉移一車、船(次)同類危險廢物,應當填寫一份聯單。每車、船(次)有多類危險廢物的,應當按每一類危險廢物填寫一份聯單。
第四條危險廢物産生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經批准後,産生單位應當向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聯單。
第一條爲加強對危險廢物轉移的有效監督,實施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八條危險廢物接受單位應當按照聯單填寫的內容對危險廢物核實驗收,如實填寫聯單中接受單位欄目並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