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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名酒库发布时间:2022-06-16浏览次数: 东方创业600278,钱启敏,飞狐公式
2021年2月,8岁的小军(化名)和妈妈到快餐店就餐,后在该快餐店游乐区域玩耍,其间7岁的小亮(化名)也在该区域玩耍。小军和小亮同时玩滑梯时,小亮坐在滑梯高处未及时下滑,小军等不及跨过小亮的身体准备先滑下去。小亮见状伸手推了一把小军,致使小军从滑梯上端侧面摔落到地面受伤。小军的妈妈听到小军的哭喊声,立即跑到快餐店游乐区域将小军送医治疗。小军先后在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两次,后经司法鉴定,小军伤情等级被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残疾。
6月14日,澎湃新闻(从浙江嘉兴市南湖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了这起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侵权方监护人被判承担70%责任,被侵权方监护人自行承担30%责任。
据悉,法院判决后,小亮父母已向小军父母支付赔偿金10万余元,原、被告均服判息诉。涉事快餐店应承担的补充责任履行程序未启动。
法院审理认为,8岁的小军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7岁的小亮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两人在快餐店游乐区域玩耍,均应由监护人带领并负责其安全,但监护人未跟随照料,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小军在使用滑梯设施时没有遵守先后秩序,跨过小亮使用滑梯往下滑,对其受伤的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而小亮在使用滑梯设施时,未及时往下滑并在小军跨过其身体准备往下滑的时候伸手推了一把,致使小军从滑梯上端侧面摔落到地面受伤。法院确定,此次案件小军医疗费、住院费等共计15.3万余元,小亮的父母在本次事件中应承担70%的责任,小军的父母在本次事件中应承担30%的责任。而快餐店虽在其游乐区域入口一侧的墙壁上设有警示标志,但未对该区域进行相应的管理,对小军、小亮在没有成年人照看的情况下进入游乐场玩耍并没有制止,故快餐店对小军受伤事件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在本案中属于第三人侵权,法院酌情确定快餐店应在第三人侵权责任范围内承担30%的补充责任。
澎湃新闻从南湖法院获悉,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营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作为第三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涉事快餐店应承担的补充责任,即主责任人小亮父母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其因与小亮父母系有特定联系的当事人,依法就小亮父母不能偿付部分承担间接责任。若该快餐店履行上述赔偿的补充责任后,有权向小亮父母追偿。
一名8岁的儿童在餐厅儿童游乐区玩滑梯时,因等不及跨过同玩的7岁儿童想先滑下,不料被7龄童推了一把摔落受伤致残,赔偿责任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