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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名酒库发布时间:2022-06-09浏览次数: 如何申购新股,ST准油,2860
曾办理过深圳“前金所”非吸案等大量非吸案件的重庆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介绍,最高法《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对原司法解释中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处罚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修改后的司法解释增加规定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同时针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突出问题,增加“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为依法惩治P2P、虚拟币交易、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
另据《第一直播室》栏目2021年10月19日报道,有投资人报警后,惠城区公安分局江北派出所警员到达现场,要求公司工作人员对群众做出解释。国林惠州公司一名负责人回应称,公司目前的项目(出现)一些坏账的情况,导致整个回款进度缓慢。
市民王龙(化名)介绍,2016年前后,他通过一个在银行上班的朋友接触到了一个“非常优质”的投资理财项目。
2022年4月25日,惠城区公安分局再次在“惠州民意直通车”上回复称:该案惠城区公安分局已立案侦查,并处于资金追缴核查阶段,因该案涉众社会影响较大,公安机关正联合金融等部门加快侦查速度,加大追缴力度,并及时向受害群体发布,请与办案单位保持联系,留意警方发布信息,保证追偿权利。
青岛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国林系”公司。来源: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
王龙告诉澎湃新闻,这些理财产品包括债权收益权转让、工程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其提供的多份《认购协议》显示,协议分为甲、乙、丙三方,甲方是项目管理人,属于摘牌方;乙方为投资顾问,多为丰润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丙方是认购人。但无论哪份《认购协议》,“纸面”上均没有国林惠州公司的影子。
就国林惠州公司城市经理王某是否被刑拘、警方未发布通告请受损群众报案登记等问题,惠城公安分局工作人员5月31日告诉澎湃新闻,该案正在侦办中,不便透露相关信息。
工商信息显示,国林兴业(青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国林兴业(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下设有惠州、衡阳等多家分公司。而国林兴业(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青岛国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该文件显示,近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了“中央企业公告的假冒国企名单汇总”,明确有关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均为假冒国企,与中央企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央企业无关。该名单中第8项企业名称即为中逸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作出的一份文件显示,2021年8月,该局收到中国乐凯的投诉举报,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登记为中逸公司的法人股东。天津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企业登记材料中涉及“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的公章、法定代表人滕方迁签字均为虚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