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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名酒库发布时间:2022-04-24浏览次数: 包贝尔求婚,2094,东方钽业股票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2、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1、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决议放弃重庆腾辉涪陵水泥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造成不利影响。
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为履行前次重大重组中所做出的承诺,依据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2013年的盈利情况和《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制定了2013年度未达盈利预测后的盈 利补偿方案,该方案遵循了《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补偿数量准确,补偿方案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赠股方案议案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我们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盛毅、冯渊、黄兴旺
核心提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我们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赠股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公司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总监和销售总监的程序及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同意公司聘任王俏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黄灿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胡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郭玉东女士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许昌龙先生担任公司销售总监。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放弃重庆腾辉涪陵水泥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议案的意见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赠股方案议案的意见等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我们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赠股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我们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放弃重庆腾辉涪陵水泥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