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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名酒库发布时间:2022-04-06浏览次数: dna是基因吗,中烟香港,600971股吧
4、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准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複》(證監許可[2021]3732號)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工作(以下簡稱“本次非公開發行”)。本次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270,863,302股已于2022年3月1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總數將由1,352,461,312股變更爲1,623,324,614股,公司注冊資本將由1,352,461,312.00元變更爲1,623,324,614.00元。
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6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解決暫時的流動資金需求,可以有效緩解公司業務發展所面臨的流動資金壓力,爲公司未來經營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從而提升公司的行業競爭力,爲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夯實基礎。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董事會認爲:公司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投入金額是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做出的合理調整,符合公司發展戰略,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其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解決暫時的流動資金需求,可以有效緩解公司業務發展所面臨的流動資金壓力,爲公司未來經營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從而提升公司的行業競爭力,爲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夯實基礎。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投入金額及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6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爲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之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本議案詳見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以協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資金的公告》。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于2022年2月22日對本次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實收股本的驗資報告》(大華驗字[2022]000091號)。
本議案詳見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以協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資金的公告》。
4、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以協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資金的核查意見。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公司當前的資金使用情況、募投項目建設進度並考慮保持充足的流動性,公司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在上述額度及決議有效期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到期後將及時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根據《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及《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司基于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對募投項目投入金額做出合理調整,本次調整後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以協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資金的議案》,監事會認爲: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已到位並存放于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公司關于擬使用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募集資金余額以協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項,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符合全體股東利益,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募集資金余額以協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項。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與募集資金專戶各開戶銀行、保薦機構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上述募集資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資金專戶管理。
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通知于2022年3月27日以書面及電子郵件形式發出,會議于2022年4月1日上午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表決和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全體監事均親自出席了本次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闫浩先生主持,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召開合法有效。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見,詳見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上的《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以協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資金的核查意見》。
監事會認爲: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已到位並存放于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公司關于擬使用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募集資金余額以協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項,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符合全體股東利益,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募集資金余額以協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項。
(2)公司將實時分析和跟蹤産品的淨值變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董事會同意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正常生産經營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此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使用期限爲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之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董事會授權經營層在前述額度內具體實施現金管理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合同文件。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上的《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准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複》(證監許可[2021]3732號)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工作(以下簡稱“本次非公開發行”)。本次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270,863,302股已于2022年3月1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總數將由1,352,461,312股變更爲1,623,324,614股,公司注冊資本將由1,352,461,312.00元變更爲1,623,324,614.00元。
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具體事宜的議案》,授權董事會在股東大會決議範圍內對本次發行募集資金使用項目的具體安排進行調整。
根據《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及《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司基于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對募投項目投入金額做出合理調整,本次調整後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運營、公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和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募集資金余額以協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經營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開展,通過現金管理及協定存款方式,可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儲收益,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本議案詳見同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變更注冊資本並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據近期公司生産經營需要,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以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公司決定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該筆資金僅限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産經營使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6億元,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將隨時根據募投項目的進展及需求情況及時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上的《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爲:公司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投入金額是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做出的合理調整,符合公司發展戰略,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其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符合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投入金額及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6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
公司本次調整募投項目投入金額及擬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上述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相關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內部制度的規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
綜上,保薦機構同意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實施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公司審計部根據謹慎性原則對各項投資可能的風險與收益進行評價,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開的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具體事宜的議案》,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實際結果,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修改並及時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事宜。本次變更股份總數、注冊資本及修訂《公司章程》事項無需另行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層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