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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名酒库发布时间:2022-03-14浏览次数: 人名币兑日元,速动比率,2645
至于爲什麽會這樣?從根上來說,是對文學版權的保護,相對來說比對一些科技發明、專利的保護,可能力度更小。由此帶來的是,從治理到技術,再到行爲、觀念等,打擊文字盜版的一系列地不完善。
2020年中國網絡文學市場規模爲288.4億元,但同時2020年中國網絡文學盜版損失規模達到60.28億元,同比上升6.9%。截至2020年12月,重點盜版平台月活躍用戶量整體達727.4萬,月人均使用時長近19小時,月人均啓動次數更是高達115次。這些數據綜合說明一個事實——網絡文學的盜版市場已經不是一件小事,它已經嚴重妨礙到正常網絡文學的發展,也侵犯了網絡文學作者的權益。
潘凱雄:相對于影視、音樂、遊戲等領域的版權保護力度,網絡文學還面臨盜版侵權的“三座大山”——部分APP、搜索引擎和應用市場,這三種類型是網絡文學盜版的主要場景和陣地。
那一年不是有一批人滑鐵盧了嗎?看到上面幾部電視劇好,就瘋狂地買IP,之後砸在手裏,因爲他根本不理解什麽是IP。
專訪潘凱雄:直播帶書利潤被中間商賺走了建議嚴打網絡文學盜版 钓鱼岛距离大陆多远,非常静距离李菁菁,非常静距离王珞丹,地球到冥王星的距离 时间:2022-03-14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983 次近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對中國出版集團原黨組成員、副總裁潘凱雄進行專訪,問題涉及線上渠道圖書亂價問題、打擊網絡文學盜版問題以及如何打造屬于中國的IP的問題等。
潘凱雄告訴貝殼財經記者,新聞出版行業多年來都在提“治理線上渠道圖書亂價”問題,今年的新發現是直播帶書。在他看來,直播帶書的利潤都被中間商賺走了,具體而言就是所謂的“代言人”、“大v”和主播。“直播帶貨除了坑位費,再加上全網最低價,平均是按照圖書定價大概3.5折進行結算,大量利潤都被帶貨方拿走了。”潘凱雄說,這也讓實體書店苦不堪言。
潘凱雄:首先要搞清楚概念,IP就是知識産權的縮寫。但不是所有知識産權都有商業價值,也不是所有知識産權都有文化價值,換言之,不是所有的IP都具有開發價值。
新京報:我父母親其實也在一些網站上看盜版網文,在你看來網絡文學盜版爲什麽會高發?治理中存在哪些困難?
網絡文學作爲純文字的産品,從技術層面來說,被盜版的門檻比較低,但由于網絡文學的讀者群比較龐大,所以(盜版網絡文學者)獲取的利益並不小。而且網絡文學盜版還有一個産業鏈,特別是APP、搜索引擎、應用程序的廣告投放、流量分發、應用場景等模式,導致這個現象愈演愈烈。
對于網絡文學盜版,潘凱雄認爲導致網絡文學領域侵權盜版行爲頻發的主要原因有:相比于影視劇、遊戲等,文字作品的形態簡單,更容易複制,盜版平台通過文字識別OCR、爬蟲等技術,就可以很快盜取海量原創內容;網絡文學盜版業已經形成了龐大的産業鏈,搭建盜版平台不僅成本低,而且從網站設計運營、內容導入,到廣告聯盟的利益獲取、搜索引擎的流量分發,網絡文學盜版市場已形成某種産業化和規模化。
潘凱雄:雖然(中國出版集團)在你們印象中是傳統出版單位,但事實上,各種數字技術、新興出版技術和新媒體,我們都有應用,也是我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過去傳統出版領域盜版也非常嚴重,但因爲盜版而入刑的人少之又少。我知道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盜版《鄧小平文選》的,另一個是盜版《辭海》的,這兩個人是入刑的。其他還有幾個人是罰錢,但罰得(金額)不疼不癢,沒有到傾家蕩産的地步。所以盜版領域的犯罪成本非常低,獲利也不小。當然現在從傳統出版的侵權,轉向網絡文學侵權,這是根據時勢發展的一種必然結果。
潘凱雄:所謂“避風港原則”,是網絡發展初期的保護性和鼓勵性措施。在網絡剛剛進入中國的時候,(服務)幾乎是全部免費的,這在某種意義上是鼓勵網絡技術發展的,但當網絡開始商業化後,它本身就是巨大的市場,給人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一些規則就應該做相應地調整。比如現在很多(侵權的)互聯網平台,引用“避風港原則”爲自己開脫,甚至脫罪。
潘凱雄: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通過立法方式讓新書上市一年內的折扣不能低于8折或者8.5折。中國出版協會在十年前也發布過類似倡議,但相關部門以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爲由,給否定了。事實上,國際上的共識是圖書價格應該屬于“文化例外”範疇,應該給予應有的傾斜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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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概念就是所謂的“大IP”,因爲幾年前類似《僞裝者》《琅琊榜》《芈月傳》這樣的電視劇比較火,于是有人在知識産權前面加上了“大”字,變成了“大IP”。很多人對這個“大IP”的理解是,這個“IP”轉化後可以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比如對電視劇而言,收視率比較高,廣告和其他收入就高,這是一種所謂的“大”;還有一種所謂的“大”是從文化産業上講的,就是這個IP開發的鏈條比較長,可以改編成遊戲、電影、電視劇,或者紀念品。
之所以提出打擊網絡圈盜版的提案,是因爲市場情況發生了變化。傳統出版物的盜版經過多年的持續打擊,確實比過去有所好轉。而網絡文學的盜版行爲在某種意義上比傳統出版物的盜版更隱蔽,而且大家對它的重視程度、打擊力度,甚至工作模式都還沒有成熟的認識,所以提出了這樣一個提案。
最後,IP轉化確實是中國的弱項,我們在整合運營大IP這件事上,基本沒有成功案例。按道理,在傳統文化中,像《西遊記》一類的,是有些可能成爲大IP的。但上世紀90年代有好多《西遊記》主題公園,後來統統死掉,這個恐怕不是討論《西遊記》 是不是IP的問題,而是我們會不會運營的問題。
潘凱雄還批評了近年來的“IP熱”。在他看來,“不是所有知識産權(IP)都有商業價值,也不是所有知識産權都有文化價值,換言之,不是所有的IP都具有開發價值。“那年不是有一批人滑鐵盧了嗎?看到有幾部電視劇好,就瘋狂地買IP,之後砸在手裏,因爲他根本不理解什麽是IP。”
讀者認爲自己買到了實惠,但利潤都被中間商賺走了,具體到直播帶貨,就是帶所謂的“代言人”、“大v”和主播。出版社其實也沒有獲得實際利潤,因爲原來出版社至少是以圖書定價的6折和書店結算,網絡銷售基本上以(圖書定價的)4.5折到5折之間進行結算。而直播帶貨除了坑位費,再加上全網最低價,平均是按照圖書定價大概3.5折進行結算,大量利潤都被帶貨方拿走了。
那出版社怎麽辦?如果3.5折和4.0折讓出版社難以爲繼,出版社就會以漲價方式轉嫁成本。現在的圖書定價比我做出版時至少漲了3倍至5倍,很薄的一本書都定到80元,我做出版的時候只有20元到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