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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名酒库发布时间:2022-03-07浏览次数: 北京房产经纪人,603123,600231
建議三:建立並完善慈善信托雙受托機制。呂紅兵認爲,在推行雙受托機制過程中,可以設立白名單機制。列入白名單的慈善組織應該具備等級評估5A以上、社會信譽良好,注冊地、辦公地或者項目活動地在備案地等條件。對信托公司而言,應屬全國性信托公司,優先推薦曾設過慈善信托、信譽良好、已建立慈善信托評估機制的信托公司。
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金李除繼續關注養老金融之外,提交了一份《關于進一步爲信托行業轉型提供政策支持的提案》。
“修訂《信托法》是順應時代需求,近年來,信托制度應用逐步拓展,相關司法實踐逐步豐富,爲修改《信托法》提供了良好的實踐基礎。”全國人大代表賴秀福表示,爲更有效利用信托制度服務國民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滿足人民群衆財富管理需求,助力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規範信托活動,促進信托業長期健康發展,保護信托當事人合法權益,建議加快修訂《信托法》。
對此,賴秀福提出:一是建議中國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在已有修法評估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力度推動《信托法》的修改工作。二是建議全國人大法工委將《信托法》的修改工作列入修法計劃,並加強《信托法》普法宣傳,提高信托的社會認知度,促進社會各界懂信托、用信托,培育信托制度應用的社會土壤。
建議一:完善慈善信托稅收制度。呂紅兵調研發現,目前慈善信托設立主體,除了少量慈善組織外,受托機構大部分是商業運營的信托公司,但是根據所得稅法、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等諸多法律和政策的規定,各地財稅部門審批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主要面向慈善組織,從而導致慈善法規定的慈善信托稅收優惠政策難以覆蓋至商業信托公司,對激勵慈善信托的發展而言功能發揮不足。呂紅兵建議相關部門出台並完善相關制度安排,在上述方面有所突破。
在家族信托業務開展中存在法律缺失問題。建議從法律層面制定有關服務類信托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規,更加切實有效的對委托人進行資産優化與管理,做到隔離有效。同時打通與資本市場的鏈接通道,信托公司完善自身的投研能力、和主動管理能力,將資金配置到更多能夠創造價值領域。
此外,在金融助力應對老齡化方面,金李建議,借鑒基礎設施不動産信托基金(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經驗,大力發展養老信托基金,更好彙聚社會資金進入養老産業。針對部分老年人智力退化以及身後智力殘障子女投資決策能力缺失問題,推動建立完善老年金融服務委托制度和重大合同複查制度,利用好信托機制,爲老年人以及其智力殘障子女打造更加穩妥的長期金融解決方案。
在信托業務的執行層面存在“一刀切”。建議在存量業務壓縮的過程中分輕重緩急,逐步回歸信托本源。管理、優化委托人資産,並幫助信托資金流向實體、助力慈善信托和家族信托的發展,對于投向滿足國家大方向要求,且流向實體,監管合規的項目給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對于部分存量項目的延期要求可以一事一議,避免過快收縮帶來新的風險。
兩會上的“信托聲音” 诗经全文txt下载,爱情是个冷笑话txt,菊内留香txt新浪,第七脑域txt 时间:2022-03-07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983 次今年兩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以下簡稱《信托法》)修改、信托行業轉型、養老信托以及慈善信托等受到代表委員們的關注。《金融時報》記者梳理發現,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銀保監會信托部主任賴秀福,全國政協委員、南方科技大學代理副校長金李,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等都有與信托相關的提案議案。
建議二:大力發展慈善組織,強化並優化慈善活動主體。呂紅兵建議對“三大條例”進行修訂和完善,對《基金會管理條例》作出完善,以推進健康規範發展爲出發點,將其修訂爲《基金會條例》,並同步制定《社會團體條例》和《社會服務機構條例》;或者將事業單位法人包含其中,依民法典的分類與定位,制定統一的“非營利法人法”,進一步彰顯並引領這些機構的公益目的屬性,推進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
金李表示,雖然信托資産結構不斷優化,業務轉型初見成效,但信托業優化資産結構,加強主動管理能力,業務結構轉型的任務依然艱巨。 具體的問題與建議如下:
建議四:進一步健全慈善信托的相關運作機制。呂紅兵認爲,應完善慈善信托股權的非交易過戶制度。“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涉及上市公司股權的,目前只有在離婚、繼承和向公益機構捐贈情況下,才給予辦理非交易過戶手續。而事實上,以上市公司股權設置慈善信托的,不管受托人是慈善組織還是信托公司,都應該享受非交易過戶的程序。”
呂紅兵說,如果該股權比例較高,進而涉及上市公司大股東變化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則應在要約收購豁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給予特殊的政策安排。“從這一角度而言,需要不僅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上加以完善,還應該在證券法規上作出進一步修訂。
管理規模的下降需要新業務彌補。建議繼續把握信托業去通道的整體要求,踐行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對于信托行業資金投入國家支持的行業方向,如養老地産、雙碳、新基建及高端制造業等行業給予政策支持,在保證底層合規、全封閉運作、資金僅用于底層項目的情況下,給予一定的支持。
存在不良資産處置的巨大機會。建議鼓勵信托機構配合資産管理公司,積極進行存量不良資産的處置,且需要監管、財政聯動給予一定程度的政策支持,適度放寬不良資産處置的業務約束,通過信托擅長的非標准化業務結構設計和非標業務的管理能力,將不良資産盤活。
賴秀福認爲,《信托法》部分條款已相對滯後,如信托財産登記機制缺乏、信托財産雙重所有權屬性未明確、信托受益權登記機制空白、營業信托有關規定有待細化等,這些問題導致信托所獨具的財産獨立和破産隔離的制度優勢尚未充分發揮,難以完全適應我國經濟發展和人民群衆對信托服務日益增長的需求。
關于慈善信托,信托界和慈善領域已有多年探索。全國政協委員呂紅兵認爲,進一步出台並落實對我國慈善信托發展的支持政策和制度供給,成爲當務之急。爲此,他提出四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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